据红星资本局消息,5月22日,天津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证券从业人员迟伟因长达19年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行为,不仅累计亏损高达476.21万元,还收到了监管的25万元罚单。
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,迟伟在涉案期间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,自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,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,经监管部门计算,累计亏损高达476.21万元。
实际上,监管系统早已对迟伟的违规行为实施了预警。2024年11月,天津证监局就曾对迟伟作出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。
监管部门认定,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的规定,构成违法行为。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天津证监局最终决定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。


